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管理办法(修订)》,离退休工作处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及条件
(一)离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患病、住院、伤残、丧失劳动力无法工作、伤残导致脱岗减发工资、长期治疗、照料的费用超额、家庭无可靠收入、有长期生活困难的;
(二)离退休人员本人或家庭发生突发事件、遭受自然灾害、重大疫情等,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情况的;
(三)离退休人员患重大疾病或去世造成家庭困难的;
(四)离退休人员家庭年总收入减去刚性开支后,人均收入较少,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经工作小组认定应给予补助的其他情形。
二、困难补助标准
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分为深度困难、普通困难、特殊困难三种类别。
(一)深度困难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普通困难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具体困难类别由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综合评定,并上报工作小组认定。
(二)特殊困难,指离退休人员本人当年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困难,主要有以下情况:
1.重大疾病补助。在医疗保险范围内,按其当年在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和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自费金额确定补助标准,个人自费部分不足5万元的不予补助,超过5万元的予以补助5000~10000元/人。其中,超过5万元部分每增加1万元,在5000元/人的困难补助基础上增加1000元/人,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对待,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
2.离退休人员去世补助。凡我校离退休人员因去世造成家庭困难的,经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申请,报工作办公室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助。
3.其他情况。经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情形,具体补助标准由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最高不超过1万元/人。
(三)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原则上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以上困难补助类别每年不能重复享受。
三、申请及认定程序
(一)申请:离退休人员本人向所在离退休党委下属各党支部提出申请,填写《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申请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各党支部。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应提交医院的《疾病诊断书》或《住院结算单》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意外伤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提交相关证明;
3.身份证复印件;
4.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5.家庭收入证明;
6.家庭刚性支出说明等。
(二)初审:各党支部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经党支部负责人签字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工作办公室。
(三)认定:工作办公室整理审核并组织评审,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员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后评定各类别的补助人员名单,并上报离退休党委会和工作小组研究认定。
(四)公示:评审结果分别在离退休工作处网站、宣传栏等处公示五个工作日。
(五)补助: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困难补助。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申请表》获取方式:在北校区家属区离休科、北校区教学区退休科或者南校区活动点领取,或点击下方自行下载。
交表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4日
咨询电话88202309
离退休工作处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