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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003-05-26 离退休工作处  审核人:   (点击: )

离退休工作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一、认真贯彻执行财务处关于经费使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和纪检办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二、离退休工作处的全部经费由校财务处管理。经费的支出凭发票由离退休工作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报销。

三、经费本的管理和经费报销工作,设专人负责兼管,其他人不得随便使用和报销。

四、经费使用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划块负责审批、签字报销。

1、处长对经费的使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审批、签字报销:行政、交通、体检、差旅、关工委、设备购置、维修等经费。

2、分管离休干部和老年体协工作的副处长,负责离休干部公用经费、特需经费、老年体协活动经费的审批、签字报销。

3、分管退休工作的副处长,负责退休职工活动经费的审批签字报销。

4、分管老年大学工作的负责人审批老年大学的有关费用。

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增加透明度。

1、成立离退休人员生活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委会由离退休人员代表组成。

2、年初召开离退休人员管委会议,征求对活动经费使用的办法和意见,年终将活动经费的使用情况向“管委会”汇报,接受“管委会”委员的监督。

3、按照校纪检办的要求,每学期和年终,召开分党委委员会议,结合党风党纪检查,汇报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党委委员的监督。

4、每年年终,将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向校财务处报书面材料,接受财务处的检查。

六、加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全处人员都要坚持精打细算、合理开支的原则,外出购物或给离退休人员办福利,必须三人以上,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为学校当好家理好财。

 

 

离退休工作处

二OO二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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